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政务   2025-01-02 18:31   四川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发布

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全文如下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

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

2025年全区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

根据我区森林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以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将全区8个镇(街道)划分为高、中、低三类火险区。其中:高火险区为永商镇、普兴街道;中火险区为安西镇、花源街道;低火险区为宝墩镇、兴义镇、五津街道、花桥街道。辖区内林地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涉林镇(街道)要按规定设立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

涉林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治理输配电设施“树线”隐患,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安全检查,整治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

涉林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用好成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警指挥云平台,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要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涉林镇(街道)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规定及时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并上报火情信息。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

建立区级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包户的“四包”责任制,逐层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承诺书,落实包保督导责任。涉林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将森林防灭火任务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和最小单元。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等设施设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2513119或12119)。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日















记      者:雷莉娟

编      辑:郭   箐

编      委:李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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