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编邀请】CECS标准《既有建筑低碳改造技术规程》

学术   2024-12-23 11:18   北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3〕10号)文件要求,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建设部科技信息研究所)牵头主编的既有建筑低碳改造技术规程,目前已经通过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审核并批准立项,相关编制工作已启动。

为认真做好标准的编制工作,切实保证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主编单位将会同行业相关知名企业共同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团体标准可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体系,参与团标编制工作,或共同提出团标的立项申请。团体标准作用如下。

附件:

既有建筑低碳改造技术规程

制订《既有建筑低碳改造技术规程将为政府部门、设计单位、项目承包方、项目管理方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设计体系和标准规则。该标准的编制对规范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设计,进一步促进建筑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对积极推进我国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优质发展,对提高我国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对指导城市更新具有重要作用。


编写大纲(拟)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改造判定
5. 建筑
6. 材料
7. 结构
8. 室内
9. 暖通空调
10. 给水排水
11. 电气
12. 施工管理
13. 运营管理
14. 控碳、固碳
15. 提高与创新


欢迎更多的行业伙伴参与以上标准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共同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欣18813002338,王涵18210187439

联系电话:010-6830005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玉桃园三区13号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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