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傻傻分不清? 武定法院成功调解一起“ding”金合同纠纷

时事   2025-01-07 11:55   云南  

   

“定金”和“订金”虽然两词读音相同,但生活中大家常将二者混用,实际上两者含义和法律效果截然不同。近日,武定法院释法说理,悉心调解了一起“ding”金合同纠纷。
2023年1月,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李某承包张某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双方合同签订后第二日由原告李某向被告张某支付100000元“ding”金。
“ding”金支付后李某却迟迟没有接到张某的施工通知,经多番询问,张某才称该施工项目因手续不齐全不能做了,李某听后认为被告违约在先,应双倍返还“ding”金,且当初自己转账时备注了“定金”;而被告则认为自己与原告签订的合同里约定原告支付的10万元是订金,属于项目的预付款,现项目做不了了,只愿退还10万订金给原告。因争执不清,李某便将张某诉至武定县人民法院。
武定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接手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混淆了10万元款项究竟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性质?
最终,在调解员悉心、设身处地的释法说理+悉心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张某退还原告李某10万元订金。
“定金”与“订金”虽然都是一方向另一方交付一定的金钱,但是法律效果却有天壤之别。
“定金”是一个法律术语,而“订金”是一个生活中的习惯用语,实际上就是“预付款”;“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属于金钱担保,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不属于债务的履行范畴,而“订金”属于债务的履行范畴,不具有担保性质;
法官在此提醒,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定金”还是“订金”,警惕“一字坑”,同时约定好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通讯员: 李炳均

编辑: 赵   质  

责编: 延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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