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认识一名网友,而且这名网友自称是消防员,没几天,这名网友约着一起吃饭喝酒。第二天,突然收到网友的家属发来微信,说昨晚他因和你喝酒,现在人已经死亡,要承担丧葬费。随后,又接自称是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说不赔钱就上门抓人,追究法律责任。听到这些,如果是你害不害怕?你会不会立即赔钱息事宁人?在雷山县就有两名妇女因此而上当受骗。
9月20日,雷山一男子从网上下载了一张消防员图片作为头像,并取名“中国救援”在某社交软件认识妇女吴某某,聊了几天后,9月23日下午,该男子邀约吴某某和其朋友李某某一起吃晚饭喝酒,吃饭喝酒过程中,该男子自称叫“梁红”,在消防队工作。吃完晚饭,“梁虹”和吴某某、李某某一起继续去吃宵夜喝酒直到凌晨,之后几人各自回家,“梁虹”来到宾馆休息,由于经济拮据,便萌生诈骗的想法。
找个什么诈骗的理由呢?思来想去,“梁虹”终于想到了假死,于是便编了一条“我喝多了,刚刚吐酒的时候,已经吐出血了”的信息给吴某某发了过去。凌晨一点过,李某某接到一名自称“张警官”的电话称“梁虹”吐血了,现正在转院到州医院抢救。
第二天早上,吴某某、李某某收到用“梁虹”的微信自称是“梁虹”朋友、姐姐、父母等亲属身份发来的信息,告知“梁虹”已经死亡,因为昨晚吴某某、李某某与“梁虹”一起喝酒,要二人承担一些丧葬费用。但是,吴某某和李某某不是很相信,于是“梁虹”又用“张警官”的身份给吴某某打电话,要求吴某某二人立即赔偿“梁虹”的丧葬费,不然就找上门追究吴某某和李某某的法律责任。听到这,吴某某和李某某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便向“梁虹”的“家属”陆续转了人民币5800元。但是,尝到“甜头”的“梁虹”,不断以“梁虹”家属的身份向吴某某、李某某二人索要“赔偿”,觉得不对劲的两人来到公安机关报警。
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展开侦查,迅速锁定“梁虹”系雷山县西江镇男子潘某某并将其抓获。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冒充消防员利用和吴某某、李某某喝酒死亡后又冒充警察,并一人饰演多个角色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潘某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不法分子通常会利用公众对消防救援的信任、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的敬畏和对案件办理的程序不了解实施诈骗。公安机关办案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不会通过电话、互联网透露案情,也不会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方式办理案件,不存在可以“花钱买平安”的情况,更不存在不花钱会使案件更不利的情况,任何办案部门或民警要求通过电话、互联网形势提供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银行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编辑: 何可腾 杨正道
审核:冉俊
审批:刘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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