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取暖改造资金64.98亿元!财政部提前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学术   2024-12-16 17:35   天津  

日前,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财政部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

其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预算表(附件2)明确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资金合计64.98亿元,明确相关省抓紧拨付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城市积极稳妥地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第一批)(附件4)明确了年度总体目标,通过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主要污染物持续减排,促进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明确了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中质量指标,要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城市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评分合格率≥80%。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4〕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金额安排详见附件1,项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4Z145060020001。

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额度详见附件2。请相关省抓紧拨付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城市积极稳妥地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三、为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有关省已明确补贴政策的,要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拨付到位;拟出台补贴政策,或需进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并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有关省清洁取暖运营补贴需求较大的,可使用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用于安排补贴支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四、请按照《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五、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将你省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汇总表

附件2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预算表

附件3资金调整和分配情况表

附件4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附件5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请表

财政部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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