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职场新人,关于试用期你整明白了吗?

文摘   2024-12-02 20:09   重庆  


老板说要多考察考察我的能力,给我定了1年的试用期。这合理吗?



试用期的时长有规定,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老板说试用期结束,不满足目前岗位的需求,需要转岗再约定试用期,这合理吗?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约定过试用期,当劳动者岗位变换、续订劳动合同或再次进入该用人单位工作时,该用人单位都不能再与这位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定的?为什么我的工资只有老员工的一半?



试用期的工资不能随便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老板说入职后三个月再给我交社保,这合法吗?



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试用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新入职上了几天班,觉得这家公司不太适合自己,离职需要提前申请吗?



试用期要离职也要提前告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目前还在试用期,老板没有告知原因就要辞退我,这合法吗?



录用条件或试用期考核标准应当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据,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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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录用标准。明确的“录用标准”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前提基础,要明确界定岗位职责、列举典型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有一个可固化、可量化、可操作的书面衡量标准。同时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甚至是之前向劳动者公示及释明,明确该考核结果是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评判依据,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

二、搭配完备的“试用期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形式及考核方法,当员工出现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行为时,应及时记录并经劳动者确认签字,做好考核证据的留存。

三、当员工不符合录用标准即将被辞退时,用人单位应提前将解除的理由告知工会。再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签订并保留通知回执。

如果无法提供证明,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存在违法。


本文转自:【就业指导】|| @职场新人,关于试用期你整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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