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 | 25年中级会计拓展知识点——税收相关知识!

教育   2024-11-19 12:08  


同学们好呀,从本周起,之了君将开始给大家分享中级会计相关的基础拓展性知识点,帮助大家了解考试更多内容!


👉今天,之了君给大家带来的拓展性知识点是:税收相关知识


01
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


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如上图所示,销售方(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抵扣联交给购买方,经税务局认证后,购买方可用以抵扣增值税税额。


【例1】某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当月采购一批原材料用于生产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


当月,该供应商将购买材料所生产的商品全部销售给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6万元。



🙋如上图所示,供应商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5.6-13=2.6(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等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等[100×(1+13%)]113


(2)销售商品给客户


借:银行存款等[120×(1+13%)]135.6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6


3️⃣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特定应税行为)


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



⭐如上图所示,销售方(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将发票联交给购买方用以留存,需要注意的是,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税额


【例2】某供应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当月采购一批原材料用于生产商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含税价款为103万元。


当月,该供应商将采购材料所生产的商品全部销售给客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含税价款为123.6万元,假如客户以其签发的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如上图所示,供应商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123.6/(1+3%)=120(万元)


供应商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120×3%=3.6(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 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等103

贷:银行存款等103


(2) 销售商品给客户

借:应收票据123.6

贷:主营业务收入[123.6÷(1+3%)]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6


4️⃣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1)进项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②进项税额转出


💡提示:没有销项,就不允许有进项。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清理/资产处置损益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无须设置任何专栏。



02
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1️⃣科目设置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


2️⃣销售产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产品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例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摩托车10辆,每辆售价1.5万元(不含增值税),货款尚未收到,摩托车每辆成本0.5万元。


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根据这项经济业务,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1.5×10×13%=1.95(万元)


🔸应交消费税=1.5×10×10%=1.5(万元)


借:应收账款16.95

贷:主营业务收入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5

借:税金及附加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5

借:主营业务成本5

贷:库存商品5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以上就是本周拓展性知识点的分享啦!后续之了君还会为大家带来给更多的拓展性知识点总结,记得准时来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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