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活跃,相关交易纠纷也层出不穷。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田春香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因二手车买卖引起的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原告武某与被告石某经内蒙古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介绍,原告武某将其名下一辆解放J6和侧翻半挂在某检车站卖给被告石某,双方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车辆售价为184875元。双方约定被告以给付原告30000元,剩余尾款由被告每月还分期贷款的方式给付完成,共分19期偿还,每期还款8625元。被告前几个月按时履行分期还款,直至2024年4月,被告开始不按时还款,后原告以及中间介绍人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剩余购买车款47792.28元及利息。
调解过程
玉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走诉讼程序耗时长、成本高,本着以最小诉累解决纠纷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玉泉区人民法院人大代表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邀请玉泉区昭君路人大代表、昭君路街道沟子板报账员田春香作为本案特邀调解员。
田春香代表组织双方调解,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分别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释法析理,告知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后,双方从起初的互相对峙到逐渐缓和再到相互理解,石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不妥,最终,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将按照约定按时履行剩余购车款,调解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向玉泉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持续发挥“人大代表+法院”调解工作机制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来源: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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