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进度,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质效,良好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年度考核任务,11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侯小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始终聚焦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开展线索筛查,积极推进一案双查,按时完成清单补充资料报送;对标考核指标,全面查漏补缺,加强案件办理的调度通报、督查督办,规范案件办理,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坚定目标意识,全神贯注、全力以赴,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推进。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新形势,切实增强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迅速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对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压奋进、迅速整改,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应立尽立”“应赔尽赔”,保证案件“筛查率”“启动率”“办结率”。
三要加强沟通协作,拓宽思路。各相关单位以案件办理为抓手,以生态修复为核心,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配合机制,对赔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路径、积累经验做法,切实形成“有线索必排、符合线索必启、启动必有结果”的工作格局。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以案说法、以案促治,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过程变为释法说理的过程,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保护太原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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