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0时起,太原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文摘   2024-11-21 22:13   山西  

太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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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1月21日省、市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经与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忻州市共同分析研判,11月23—24日,受高空槽和低空切变线共同影响,24日有一次雨雪天气过程,降雪前湿度增大,以西南风为主,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5级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PM2.5。

针对上述研判情况,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从11月23日00:00—11月24日24:00,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由于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提前解除(或延长)预警,降低(或提升)预警级别,并相应调整减排措施的可能性。各单位及时根据预警发布情况,严格落实减排要求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

2.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方式;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课程及活动。
3.停止广场舞、露天比赛等户外文体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4.倡导室外工作、活动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作业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5.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2.公众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觉停驶燃油机动车,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轻道路拥堵;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倡导错峰加油。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
4.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减少农业机械使用和农药、杀虫剂喷洒等作业。

7.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针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开展应急减排,实施人工干预天气作业,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
1.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加强民生保障类(供电、供热、供气)企业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实施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源头管控。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橙色预警运输管控措施执行。
在高速环内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燃油、燃气过境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清障车、环卫(含道路冲洗)、园林、道路养护、喷雾降尘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国五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上路行驶。
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全市国三以下(不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3.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应急抢险任务外,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建成区停止主次干道喷雾降尘和洒水冲洗作业。


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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