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放心租、安心住?派出所给您支招

文摘   2024-12-19 22:43   北京  


为全面加强辖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共同维护“房安全、人安居”的社会治安环境,阜外大街派出所、展览路派出所持续强化出租房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进处罚工作,努力为辖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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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为有效防范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火灾发生,阜外大街派出所以“零容忍”火灾隐患整改为出发点,组织民警在辖区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消防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室内是否私搭电线、消防通道是否堆放杂物、电动车是否进楼充电等问题展开检查。近期已累计排查发现60余件消防隐患并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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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近日,阜外大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北营房东里社区某出租房主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且租住人员较多,管理混乱,存在一定治安隐患。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王某某进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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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近日,阜外大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洪茂沟社区某出租房内租住人员未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经查该房屋的房主孙某某在将房屋出租后,未将租户信息向公安局机关报备登记,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孙某某进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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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近日,展览路街道联合展览路派出所民警在北礼士路西四条2楼入户检查时,发现毛某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毛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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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近日,展览路街道联合展览路派出所民警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36号楼入户检查时,发现王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那么关于房屋出租具体该怎么做呢?


如果您是房主

请您合法出租房屋,按照规定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住房、租住人员身份信息。同时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确保您的房屋没有治安隐患、消防隐患,如发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进行举报,切勿只租不管。


如果您是租户

请您在租房前签订正规租赁合同,明确责任义务,避免引发纠纷。同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房主和有关部门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日常生活中做到清通道、清阳台、清厨房,出门时做到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时刻紧绷消防“弦”,防患于未“燃”。如发现屋内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告知房主,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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