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辖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阜外大街派出所、展览路派出所组织民警持续加强出租房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进处罚工作,努力为辖区居民营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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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阜外大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北营房西里社区一出租房内存在有租住人员未进行登记的情况。经查该房屋的房主在将房屋出租后未将租住人员信息向公安机关报备登记,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进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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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近日,阜外大街派出所南营房社区民警组织流管员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水电部宿舍一出租房进行走访核实。经工作,发现屋内有未登记的新入住人员,房主何某某也未及时将租住人员信息向公安机关报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给予出租房主何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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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近日,展览路街道联合展览路派出所在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中里46号楼入户清查时,发现赵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赵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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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近日,展览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某在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7号楼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家庭旅馆,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