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出租车不仅方便了群众出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司机收入,但个别 “双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未齐全的驾驶人员为了营利,抱着侥幸心理驾驶不具备资质的网约车上路揽客,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使得乘客难以得到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富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提醒:
从事网约车营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
1.从事网约车营运,用于经营的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保持车况良好。
2.从事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
3.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上预约的车辆、驾驶员保持一致。
4.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