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非洲侨讯
津巴布韦华人网转载
对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户口注销、项目更改更正、国内出生登记、迁移(包括市内、省内、可“跨省通办”地区)等业务的,可委托代为申办,不仅可委托家庭户内成员或者直系亲属代办,国内亲友亦可代办。
委托办理流程、提交材料
1
提交书面承诺书。受托人向委托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代为提出申请,交验委托所需材料,当场签订委托事项、委托双方身份信息准确、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
2
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申请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或电子文档打印件: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情况,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友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
3
提交有效合法证件。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或图像打印件;
4
提交委托合影图像信息。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打印件;。
5
提交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6
提交申办户口业务所需的相应材料。
以上2至4材料委托人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通过图片传输方式提供给受托人打印纸质件。办理时公安派出所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受托人与委托人现场视频连线核实有关信息,同时截取视频图像信息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