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先驱报
津巴布韦华人网编译
津巴布韦储备银行表示,今年4月发行的总统权力(临时实行)法案显示,ZiG不存在法律空白,并且货币改革仍在进行中。
自2019年2月以来,津巴布韦一直在努力重建2009年因恶性通货膨胀而废弃的本国货币。
政府认为,鉴于外币供应有限,特别是美元的种种限制,津巴布韦如果没有可行的本土货币,经济就不可能繁荣。
在此之前,财政部上周通过《2024年财政法案》颁布了法律规定,要求以本国货币支付至少50%的税收,政府也将其作为推动对ZiG需求并稳定货币措施的一部分。
在央行做出回应之前,各种媒体平台上散布的非官方说法称,在引入2024年第60号法定文件失效后,ZiG已经失效。
“从本质上讲,货币改革不会仅仅因为引入他们的条款失效而失效。因此,引入这种货币的《总统权力法》失效并不会在法律上造成空白。”
“从法律上讲,货币改革措施只能被另一项法律文书撤回。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已经在宪报上公布的《2024年金融法》只是简单宣布了2024年SI 60条的条款,并没有使它们具有法律效应。”
“因此,ZiG仍然是津巴布韦的法定货币,储备银行将继续促进其使用和稳定。”央行在其企业事务部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ZiG于今年4月推出,是稳定津巴布韦汇率、抑制通胀和推动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一部分。
今年6月,政府允许公司以本币和外币对半缴纳所得税,并可选择根据赚取收入的比例来结算。
财政部部长恩库比教授在其2024年中期预算审查中提议修改立法,强制所有外币收入超过50%的企业按50:50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如果一个公司的本地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0%,他建议按比例以该公司的贸易货币缴纳税款。
让恩库比的中期预算提案具有法律效力的新规定显示,除公司、信托或养老基金以外的个人,其贸易或投资收入全部或部分以外汇获得,如果收入超过50%以外币支付,则应至少以ZiG支付一半的税收。
“自7月1日起,以外币取得或者累计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应当视同以外币缴纳一半税款。”
同样,这一要求也适用于公司、信托、养老基金和任何其他法人。
同样,《税法》第36C条表示,按照《金融法》第22C条的解释,缴纳推定税(Presumptive Tax)的人,无论其交易币种是什么,应按官方汇率以当地货币纳税。
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作为2023年度第二季度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缴税当日的汇率以当地货币缴纳应纳税额的一半。
另外,为促进ZiG更广泛的使用、需求和稳定,政府措施还包括要求以当地货币支付推定税。
这将把以逃税和抵制使用本国货币交易的部分非正规企业纳入征税范围。
据悉,非正规企业占据了津巴布韦经济的60-70%,将他们纳入纳税体现对于国家经济而言至关重要。
翻译:Kitty
责编: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