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快速、高效! “民政登记”巧解司法难题

民生   2024-11-19 16:08   江苏  

在河口镇,有一桩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案件困扰了司法人员多年,近日,在如东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斡旋下,双方当事人通过民政登记途径,化解了剑拔弩张的家庭矛盾,更让老人获得了意外的“养老”福利。

11月18日,河口镇老年关爱之家负责人吴爱平受家住中天村的曹某委托,向如东县民政局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陈晓军和公职律师王健的周到服务表示感谢。



原来,本月初如东县民政局社事科接待了河口镇一对老夫妻与养女的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丈夫曹某因患重病卧床在家,委托到场的妻子系二级智力残疾人,且与养女关系恶劣。按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工作规程,民政部门可以不受理他们的登记申请。但陪同前来的村干部和养女均表示:双方关系已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如不解除收养关系,将会发生不可预测的后果,肯求快速办理。代理咨询的法律工作者也反映,他们受当事人委托咨询过法院,发现只有民政登记这条途径能够解决纠纷。

为此,登记工作负责人陈晓军当场决定,让养女一方在民政局现场办理解除收养登记的相关手续、避免她多次奔波。再电话联系曹某,同时当面告知曹某妻子的陪同人员,对收养人解除收养登记的相关手续必须由民政局派员上门找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曹某本人签字申请,当面记录谈话内容。

王健在协助审核中发现,曹某夫妻俩系失独家庭,却因未能提供独生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信息,而未能成功申请计生特扶补助。于是,他一方面指导曹某的亲属吴爱平,找到了夫妻俩独生儿子死亡的防疫登记原始记录,印证了收养档案中夫妻俩因丧子而收养女儿;另一方面,与河口镇民政、计生工作人员联系,消除了夫妻俩想申请低保救助却担心不符合条件的顾虑。

在王健的帮助下,夫妻俩成功申报并办理了计生特扶补助。随后,陈晓军和工作人员专程登门,当面为曹某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签字手续。得知吴爱平开办了一家养老机构,陈晓军还动员他向民政部门出具保证书,由其养老机构兜底照护,解决曹某妻子失能后的生活难题。

据了解,收养双方当事人关系恶化多年,夫妻俩原本委托镇法律服务所代理其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但因曹某卧床不起,无法亲自出庭,其妻子为智力残疾人,没有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能力。若养女不及时应诉,在被迫参与诉讼的过程中拖延时间,很可能导致病危的曹某等不到判决书生效的那天。为此,其代理人请求民政部门发挥便民、快速、高效的行政确认职能,完成夫妻俩的心愿。病床上的曹某得知心愿可了,妻子今后的养老和照护问题也有了着落,激动得热泪盈眶,委托吴爱平向县民政局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全媒体记者:吴文军
通讯员:王钧
编辑、制作:郭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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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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