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为提升城市形象和知名度,进一步擦亮“左公故里”的文旅品牌,宣传湘阴名水、名人、名窑、名食,助推文旅融合发展,中共湘阴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湘阴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湘阴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湘阴形象宣传口号
(一)要求符合宣传口号征集的定位,结合左公故里、湘阴历史、民风民俗,围绕湖湘文化、左公精神、生态宜居等湘阴“名水、名人、名窑、名食”的独特文化,展现湘阴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无穷魅力,引用典故、传说、志记的须提供相关依据。
(二)字数在16字以内,主题突出,寓意深远,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口号内容不与其他城市口号雷同,确保独特性和创新性。
(三)突出对外宣传特点,使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接受。适宜在不同媒体传播,包括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短信等。
(一)宣传口号应紧扣主题和方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具有浓厚的湖湘文化以及湘阴元素,有较强的文化属性和独特创意,适宜对外宣传。
(二)投稿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或新创,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品,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征集作品涉及的版权、专利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投稿作品如获奖,则视为应征者(投稿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作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
(四)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应征者如需进一步了解本次征集活动详情或湘阴县县情等,可登陆“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查询。
(一)征集(报名)时间
从征集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月10日,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从事文创开发、生产、文化传媒的合法机构、组织和个人,大专院校师生,社会人士均可参加。
(三)征集方式
报名表和投稿作品在规定时间内邮递投稿,或发送至指定邮箱。
1、填写报名表
投稿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前,按要求完整填写好征集作品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提交规定资料。每件征集作品均需提供有关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设计说明(200字以内)。
2.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网络投稿请发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249707808@qq.com
联系人:叶旭峰
联系电话:13974029788
(2)信件邮递投稿(投稿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阴县委宣传部406室。
联系人:叶旭峰
联系电话:13974029788
邮政编码:414699
网络投稿邮件标题、邮寄信件封面需注明“湘阴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投稿作品,同时在内容中提交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除必填内容外,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本次征集活动无需交纳报名费。所有投稿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评审
本次评选分初审和专家终评两部分。
1、初步评审(2025年1月13日-1月23日)
由“征集活动办公室”筛选出共10件入围作品。入围作品进入专家终评阶段。
2、专家终评(2025年2月下旬)
2月28日前,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五)公布结果( 2025年3月中旬)
主办单位在“掌上湘阴”微信公众号、“湘阴县政府门户网”,以及新闻媒体公布征集结果。
一等奖:1名,10000元/人
二等奖:1名,5000元/人
三等奖:2名,3000元/人
所有奖项均由主办单位湘阴县委宣传部颁发荣誉证书。
(一)所有形象宣传口号稿件一经获奖,其作品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承办方所有,并在工商部门注册,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承办方,将作为“湘阴”城市形象永久性(或阶段性)使用。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口号。
(二)主办、承办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出版、生产和各种宣传的权利,不再另附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和再创作,或对作品进行微调,直至最终定稿。
(三)投稿作品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四)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稿方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或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承办方原因造成影响征集投稿,主办、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征集活动办公室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如投稿作品不能进行宣传则请投稿前进行说明,无文字说明,主办方将以作者默许对该作品进行互联网宣传。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投稿报名表“湘阴”形象宣传投稿报名表.doc
中共湘阴县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