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考点(6404)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秩序,使每位考生平稳顺利参加考试,现将北方民族大学考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考前务必认真阅读。
2024年12月11日起,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试地点设在校园西区30号楼、31号楼。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从30号楼、31号楼正北门通过手持金属探测仪、智能安检门安检后方可进入教学楼,其他出入口均封闭。
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严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考试作弊行为。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实时监控或通过视频回放认定。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出考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试作弊入刑,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代替或者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通过手持金属探测器和智能安检门的检查环节,有序入场,如安检报警,须配合完成复检,方可入场
2.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30号楼、31号楼。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背包(含手提袋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30号楼、31号楼。
根据教育部规定,化学(农)(科目代码315)科目的考生自2025年研考起不允许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未在准考证上注明的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重要提醒:请考生将手机、手表、贵重物品、背包等物品存放在宿舍中,只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允许的考试用品进入30号楼、31号楼。
3.请考生注意预留充足时间,考前一小时到达30号楼、31号楼前,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4.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
1.所有考试科目,涂卡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2.开考前,应仔细检查试卷、答题卡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等情况。如有,须立即举手报告。
3.对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注意:
(1)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正常填写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学校等信息,用2B铅笔填涂考生编号相应栏目的数字框,此外还需在每张答题卡的相应位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此条码是扫描答题卡时识别考生身份的重要依据,缺少此条码将影响考生身份识别。该条码由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粘贴到每张答题卡的相应位置。
(2)答题时务必看清楚题号,答题只能在答题卡上规定的方框区域内作答,超出规定区域或自行更改答题卡上的题号将可能导致答题无效,书写时请注意协调好字体的大小和行距。
(3)注意保持答题卡卷面的干净整洁,不得污损答题卡折叠答题卡。
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自命题考试需将试卷、答题纸一起装入原试卷袋,并按要求密封并骑缝签名。
1.考生应以良好的心态迎考并诚信参加考试。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2.所有考场均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时钟、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若发现违纪、舞弊行为将依规处理。
3.根据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提前作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请立即停止书写,继续书写将按违纪处理。
5.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对考试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要求自备所需的必备工具。
6.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期间天气预报,如有降雪、降温等恶劣天气状况,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准备。
7.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及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公告信息。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附件2:
转载: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
编辑/审核:杨雪英
监制:罗凯丹
审核:王纬州
官方微信:bfmzdxsxxy
投稿邮箱:bfmzdxsx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