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某村书记被曝五大“罪状” 修路款19.8万去向不明,还有250亩土地被违法流转…

时事   2024-10-19 00:05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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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高州堂阁村官被曝五大“罪状” 修路款19.8万去向不明》为题报道了广东省高州市曹江镇堂阁村主任、书记谢某被村民举报其在担任堂阁村主任、书记期间涉嫌5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引发社会关注,茂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舆论监督高度重视,已经介入调查。

250亩大洼岭遭村书记违法流转2024年8月29日,高州市曹江镇堂阁村下辖的8条自然村村长在听取群众反映关于堂阁村委会非法流转250多亩大洼岭一事时,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此后,村长们一致表态坚决反对堂阁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通过的土地流转决定。村民刘生认为,堂阁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同意祥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将本村集体的大洼岭转租给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且租金明显低于其他单位租金,请求镇政府立即叫停该违法行为。据了解,大洼岭原来承包给第三方用于荔枝种植,合同到期后,于2022年11月1日租给祥某农业专业合作社。2024年7月10日,堂阁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同意祥某农业专业合作社将堂阁村集体的大洼岭转租给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用于光伏发电,租金为420元/亩.年,租金每年递增10%,每年每亩26元用于村委会公益事业。而堂阁村委会其他山岭出租的租金明显高于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租金,其他山岭山租是550元/亩,每五年递增10%,另集体公益100元/亩,一共650元/亩。村民谢生认为堂阁村委与与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堂阁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未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未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而堂阁村在未经三资平台招投标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会议仅说明与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合同,具体的转租内容如合同期限、租金标准、青苗补助等均未在会议中公示,未明确告知系签订转租合同,故意隐瞒与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转租合同的事实,该会议中的表决并非是与会人员的真实意思表示。村民陈生指出,堂阁村与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的合同租金明显低于本村委与其他单位的租金,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及村民的利益。堂阁村与其他单位的合同租金是550元/亩,每年递增10%,另集体公益100元/亩,共是650元/亩,而与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的合同租金为420元/亩,每年每亩26元用于村委会公益事业,明显低于其他单位的租金,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及村民的利益。同时,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擅自破坏荔枝林,如遇大雨、暴雨,将对岭脚农田造成毁灭性破坏。大洼岭脚下有大片农田,高州市韵某能源有限公司擅自破坏荔枝林,且未做任何防护,如遇大雨、暴雨,大量黄泥水将会掩盖岭脚农田,对农田造成毁灭性破坏。由于非法流转250多亩山岭引发村民反对而被再次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堂阁村书记谢某,8月30日对反对流转行为的8条自然村村长叫嚣:“我谢书记连任了三届村委会书记能有什么把柄给你们村民抓到的?我现快退休了,儿孙满堂了!什么都有了!我怕你们什么?若然犯罪,纵算判打靶和坐穿牢底都不怕。”土地流转流程可以省略吗?此间一资深法律人士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其中提出申请、审核、登记等流程是必选动作,不能由某个人决定土地进行流转。首先,土地流出方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后,土地流入方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其次,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再次,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最后,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集体土地流转的,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2024年7月27日,高州市水务局向外发布《关于对水行政执法扣押物作出没收处理的公告》称:2020年至2024年1月期间,该局在石仔岭街道荔枝圩村委会塘口村、曹江镇荷垌村、平山铺村等河段,依法查扣涉嫌非法采运河砂作业工具包括挖掘机1台、铲车6辆、南骏车6辆、三轮车27辆、采砂泵3台、摩托车1批等。截至目前,一直无人前来认领。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局决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依法作出没收处理,并对上述物品依法拍卖、变卖,变价款扣除保管、处理物品等必要支出费用后上缴同级财政。

2023年12月8日,高州市水务局通报称:2023年5月20日上午,该局巡查发现有人在高州市曹江镇堂阁村委会大肚窝水库内非法挖掘砂泥,并将所挖出的砂泥拉到高州市南塘镇罗村村委会旁边堆放。该局依法对涉嫌非法采运砂泥的挖掘机2台(PC200、HD1023,黄色)进行了暂扣,并查封南塘镇罗村村委会旁边堆放的砂泥。

由于违法嫌疑人拒绝出面配合调查,以致相关扣押文书无法送达,违法主体无法认定。根据案件办理需要,该局于2023年5月25日作出《关于敦促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接受调查处理的通告》,于2023年5月29日派员到曹江镇堂阁村委会大肚窝水库、南塘镇罗村村委会旁边堆场等显著位置张贴通告,敦促涉嫌组织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配合接受调查。

曹江镇堂阁村一位村民告诉,上述非法采矿案件的幕后老板或股东就是堂阁村委会谢书记。而7月23日的报道《高州堂阁村官被曝五大“罪状” 修路款19.8万去向不明》一文中所披露的违法违纪案件,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在介入调查。

来源:头号事事 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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