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创业发展又出重磅好政策...

时事   2024-10-18 00:03   广东  

关于印发《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

自营业态发展培育扶持方案》的通知

信府办〔2024〕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发展培育扶持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发展
培育扶持方案

为了鼓励和培育信宜市乡村振兴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发展,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和范围

本方案的扶持对象为在政府投资的乡村振兴农文旅景区的核心区和示范区(见附件1)内经常性开展与旅游要素密切相关的旅游民宿、餐饮、购物及旅拍等业态经营活动并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的经营者或其注册开办的公司。农文旅景区的运营单位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认定条件

申报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一)基础条件

1.店招与景区现有店招风格相协调。

2.营业场所装修风格与景区及其周边整体风格相协调。

3.证照合法有效齐全,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涉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若涉及)、特种行业许可证(若涉及)等。

4.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营业的天数比例不低于90%;非正常营业须提前向景区管理办公室报备。非正常营业是指不开店,或开店但不能正常为游客提供主营业务服务,或当天正常营业时长未达到公开(备案)营业时间的一半等情形。

5.位于景区核心区的,须服从景区管理办公室和景区运营企业的管理;位于景区示范区的,须服从景区管理办公室的管理。

(二)特色条件

1.民宿:办理旅游民宿登记备案,并获评“信字号”旅游民宿等级。

2.餐饮店:餐饮服务量化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经景区管理办公室现场考核(评价表见附件3),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

3.旅游特色商品购物店:商品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商品品种规格丰富多样;不含小卖部、烟酒店、商超等店铺。经景区管理办公室现场考核(评价表见附件4),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

4.旅拍店:旅拍服饰不少于50套,同时涵盖唐装、汉服、旗袍、少数民族服饰等多种风格与主题的服饰,满足不同年龄段游客多样化的拍摄需求。经景区管理办公室现场考核(评价表见附件5),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

5.其它新型业态:有利于丰富景区配套、提高游客体验度的业态,如VR体验馆、手工艺工作坊等;店铺规模需根据具体业态特点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能够满足游客的参与体验需求;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与运营方案至景区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同意后方可享受扶持政策。

三、扶持措施

(一)水费优惠。使用农村集中供水的,减免水表初装费用,享受水费优惠政策,即月度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的30%计收水费。

(二)电费补贴。享受月度用电量电费补贴政策,即月度用电量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的50%优惠计收电费,月度实缴电费与优惠计收电费的差额部分,由景区管理办公室按季度核准并发放补贴。

(三)协助申请政府部门贷款贴息扶持、创业资助等补贴。符合妇女创业贷款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申报条件且无不良征信记录的,由镇景区管理办公室收集资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调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

(四)协助办理优惠信贷金融产品。经营者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自愿申请后,由镇景区管理办公室收集资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助向有关银行办理“乡旅贷”或乡村振兴系列贷款,争取年利率优惠政策。

(五)给予营销推广配套支持符合扶持条件的业态,信宜官方媒体平台每年免费集中宣传推广至少1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景区运营企业每年免费组织培训至少1次;由景区运营企业纳入景区整体营销宣传推广;景区运营企业对景区核心区的店铺免费赠送与景区风格相协调的店招;入住“信字号”旅游民宿的游客,景区运营企业给予免门票优惠。

(六)鼓励优质经营服务。为鼓励获得扶持的业态经营者提升经营服务水平,提高游客体验感,每年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信宜市旅游协会,对民宿、餐饮、旅拍、特色购物四种业态开展“优质经营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每年每种业态获评者不超过5家。每年获评者每家奖励3万元,纳入下一年度全市旅游消费推荐名单,并获得信宜官方媒体专题拍摄宣传推广。

四、办理程序

(一)水费减免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经营主体持证照到镇景区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后,领取并填写《信宜市农文旅景区业态发展扶持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自然人或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账号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办理。镇景区管理办公室征求景区运营企业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信宜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递交初装费及水费减免申请。对于需新增纳入信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供水范围的,向市水务局递交给水安装费用减免申请。

3.兑现奖补。信宜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按程序免费上门安装非居民用水性质水表,每月按申报业态减免标准兑现减免政策。减免名单出现变动的,镇景区管理办公室及时报信宜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更新。对于需新增纳入信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供水范围的,向市水务局提出给水安装申请,由市水务局会同信宜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上门安装非居民用水性质水表。

(二)电费补贴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开业之初,经营主体持证照到镇景区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后,领取并填写《信宜市农文旅景区业态发展扶持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自然人或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账号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办理。镇景区管理办公室征求景区运营企业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镇景区管理办公室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核定上一季度的奖补金额,并交由所属镇政府向市财政局提交财政支付申请手续。

3.兑现奖补。市财政局在收到支付申请15日内向景区管理办公室所属镇政府一次性发放前一季度的电费补助款,由镇景区管理办公室向申报经营主体发放补助。

所需电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解决。

五、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景区管理办公室核实后,不予扶持:

(一)申报的项目证照不全或不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二)一年内经景区管理办公室抽查,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正常营业累计次数达5次;

(三)申报者在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列入失信名单的;

(四)申报者在年内发生有效旅游投诉三次(含)以上的;

(五)不诚信经营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违反村规民约或景村共融管理规定的;

(七)不配合政府部门及景区管理办公室管理的。

六、附则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满后根据施行实际情况调整;

(二)本方案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信宜市乡村振兴农文旅景区的核心区和示范区红线范围
2.信宜市农文旅景区业态发展扶持申报表

3.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评价表(餐饮店)

4.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评价表(旅游特色商品购物店)
5.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评价表(旅拍店)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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