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根据伏季休渔和专项捕捞许可的要求,浙江省已有8000余艘渔船出海捕鱼,9月16日起,东海又将迎来全面开渔,届时,沿海将有数万艘渔船航行作业,水域通航密度将骤增,商渔船舶碰撞风险随之增加。
商船请注意
1.核实本船电子海图为最新版电子海图,并在海图上标绘出浙江沿海公共航路。
在设计航线前,按要求使用公共航路,熟悉各个渔区的情况,了解所航经渔区及周围环境,提前了解海上气象、潮汐潮流等情况。
2.在公共航路航行时,沿航路中心线内靠右航行,如需避让渔船、渔网,可临时偏离航路,但在驶过让请后应及时调整航向,尽快驶回航路。
3.在和渔船交汇时,提前主动联系渔船避让,提早采取避让措施保障安全。遇到渔船集中进出港或大批量穿越航路时,应谨慎驾驶、宽让远离,船长上驾驶台指挥,做到“早、让、宽、清”。
4.航行值班人员应加强瞭望,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导助航设施,特别要注意渔网网位仪对AIS、雷达回波、电子海图的干扰,并经常使用视觉、听觉等手段保持正规瞭望。
渔船请注意
1.航行、作业、锚泊期间保持连续、正规瞭望。按要求值守能与商船取得联系的VHF频道(象山沿海水域值守16频道),主动沟通、呼叫交汇的商船,适时采取主动避让措施。
2.避免在公共航路内抛锚、作业以及放置渔网、网位仪等。
3.航行期间避免随意掉头,如需穿越航路应提前发布动态,主动联系航路内正常航行的商船,未经沟通切勿抢越商船船头。
4.合理安排作业水域,避开沿海通航密集区和商船习惯航路。在航行、锚泊、作业时特别是拖网作业时显示正确的号灯号型。
来源|宁波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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