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清新区教育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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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清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落实“才聚清新 共创未来”人才工作精神,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清远市清新区工作。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表中的招聘单位分别如下:区直属小学为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区四小、区五小、区六小、区七小;中心城区中学:区二中、区三中、区四中、区实验学校。考生入职按学校需求分配到校。单位情况详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中小学教师学校简介》(附件4)。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专业相符(具体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报考需要以最高学历报考。
2.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3.报考专业
(1)专业查询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国(境)外学历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专业对比的相关材料,如课程设置情况、课程对比情况等)。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三)教师资格条件
应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并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或者面试合格网上截图内容。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提供学校师范生证明等材料。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报考数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作要求。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后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未履约的定向生、委培生;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2024年11月25日8:30至11月29日17:30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下面报名系统网站:
报考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浏览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qyqxq,按指引进行报名。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确认提交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
(2)网上报考需要上传的材料: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者面试成绩单截图(师范生提供师范生证明),扫描或者拍照以上内容作为附件上传。
(3)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及附件进行初审。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审核状态显示,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的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现场复核及笔试环节;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报名期间,因报名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在12月1日12: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1次。如材料还无法证明具备报考岗位条件或不按时补充材料的,视为不通过。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网上初审通过后,在12月4至6日,考生到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资格现场审核、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考试确认: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12:00,14:00-18:30;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敏健楼一楼阶梯室(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68号)。
3.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不用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笔试或者面试成绩合格,查分系统截图相关内容);
(5)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7)岗位表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8)在报考系统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盖章及安排笔试试室。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三)注意事项。
网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纸质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是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2.笔试时间、地点。安排于2024年12月7日上午9时在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40%计算入综合成绩成绩,不达60分的不能入围面试环节。
4.从笔试合格人员(60分及以上)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入围面试环节,该岗位合格人员不达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在12月7日17:30点前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qingxin.gov.cn/qyqxjyj/gkmlpt/index。
(二)面试
入围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现场确认后盖章的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8日8:30;
地点:清新区第三小学,详见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公布时发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六、签约
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安排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同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实施。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清新区教育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4:2024年下半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区直属中小学教师学校简介.pdf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