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数字作战室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S24虞诸高速诸暨方向古博岭隧道不到100米处有一辆大货车停在慢车道上,车头严重变形,现场一片狼藉,而另一辆大货车停在硬路肩上。
作战室值守人员第一时间呼叫当班警力和就近施救力量前往处置。当班民警和施救力量快速赶赴,在警企相互配合下,成功将事故大货车拖离了高速。
事后据民警调查后得知,吴某驾驶浙A号牌集装箱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困意袭来,眼睛就闭了一下,再睁开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一辆货车,来不及躲闪就正面撞了上去,所幸的是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前方由朱某驾驶的大货车当时时速为39公里/小时,存在低速行驶的行为。
最终认定朱某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负事故同等责任;驾驶员吴某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车辆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负事故同等责任。
——end——来源:绍兴高速交警
编辑: 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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