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全市严查中,已有多人被抓

文摘   2025-01-21 16:24   浙江  

近日

诸暨市公安局浣东派出所

依法查处一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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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晚,诸暨市公安局浣东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并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晚上9点左右,浣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高湖区域燕尾山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制止了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浣东派出所值班民警也迅速赶到了现场,并将当事人带回了派出所。

  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吕某为图喜庆,在禁放区域燃放了2个冲天式烟花和1个加特林烟花,民警对吕某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大气、噪声等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我市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通告发布施行以来,浣东派出所共办理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当场处罚3人;侦办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

  浣东派出所民警王裕崴介绍:“高湖部分区域今年被列入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多部门依法处置,一般情况处100—500元罚款;春节将至,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双禁’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再次提醒 

  据了解,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市公安局浣东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浣东执法中队联合不间断开展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一般情况处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拘留5至10天

  据悉,今年调整后的“双禁”范围为:东至诸永高速—白马墩路—东三环路,南至市南路—诸齐线—南三环路(包括祥生江南里),西至三都路—新兴路及延长线—沪昆高速(包括华海家园、明联小区、民生花园),北至大侣路


——end——来源: 诸暨西施眼

编辑: 淮尧

☎ 投诉曝光:0575-872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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