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年第39号)和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滨区民字〔2024〕60号)的要求,区民政局开展了区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考核、评议,对参评单位分别作出评估结论。现将5家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4A级社会组织(1家)
滨州百世儿童医院
二、3A级社会组织(3家)
滨州市滨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滨州市滨城区蓝丝带公益服务中心
滨州市滨城区创业型企业家公益协会
三、2A级社会组织(1家)
滨城区萤光公益服务中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者,请与滨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33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