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民政局 关于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建议人选的公示
文摘
2024-12-04 17:40
山东
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关规定,我区1名同志被评为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建议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建议人选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电子邮箱:bcqmzylk@bz.shandong.cn;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16路渤海5路滨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