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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一
全国耗材集采下一步,敲定!
近日,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浙江省调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和集采药品进基层工作。针对全国耗材集采下一步,透露出新方向。
通过实地考察医药机构,调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集采药品进基层、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等工作,施子海先生提出:高标准推进集采提质扩面。具体包括:
持续开展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行动;
纵深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和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比较,不断规范医药价格秩序,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文件中,也对全国耗材集采的落实执行标准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机制,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高标准推进集采质量。
同时规定时间,要求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要组织对本区域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情况开展一轮问题排查。
通过国家医保局接连两天释放的信号,基本可以确定,下一步,耗材集采生态将被更加严格的规范,高标准落实耗材集采,将是各相关部门执行工作的重点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医保局接连两天的行动和文件中,在集采覆盖的范围上,也释放非常明确的信号。
二
从中央到地方,
集采提质扩面,涉大批医院、械企...
施子海先生在调研中强调:
推进集采提质扩面,持续开展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行动。
国家医保局在《通知》中也进行明确:
进一步支持将紧密型医共体作为整体进行报量。积极鼓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
公立医疗机构一直都是集采的参与主体,民营医院和基层村卫生室的参与度并不高。随着国家集采政策的完善,参与主体范围正在不断扩大。
今年来,在多地的集采文件中均提到“鼓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
如11月18日,威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威海市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其中明确:
全市落地国家集采耗材4个批次,省级集采(包括跨省联盟采购)耗材11个批次,共涉及30大类,从冠脉支架、药物球囊,再到人工关节、运动医学、骨科创伤类耗材,涉及领域逐步扩大。
同时,全市有320多家零售药店、700多家村卫生室、5家民营医院参与销售集采药品和耗材。为当地医疗生产企业带来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
另外,为确保耗材集采在基层地区高标准落实,今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北京、甘肃、宁夏、安徽、广东等多地医保局接连启动耗材集采执行情况专项调查。
如泸水市医保、卫健部门联合对泸水市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开展专项检查,自8月28日起开展为期3天对全市8个乡镇卫生院、2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防疫站的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组检查内容包括:
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进销存台账、查看采购平台数据、查阅集采工作台账、查验药品和医用耗材实际采购票据信息等方式,全方位检查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情况。
其中,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执行以及落地执行方面,是否存在集采任务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等等。
通过一道道指令下发,全国集采参与主体范围将加速扩大,新一轮医疗设备配置需求也将被同步扩容,械企和经销商们也将迎来新的布局机会。
同时,随着国家医保局着重强调对集采高标准执行和参与主体的重视,将有更多医院与医疗器械企业被纳入监管视野,集采执行的标准和监管颗粒度也将被各级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放大”。
因此,全体医械从业者需保持高度警觉,确保各环节高标准运行,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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