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年第144期)

文摘   2024-09-29 17:43   山东  

汶上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年第144期)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冯宗合

身份证号码:370830199407081719

户籍地:汶上县南站街道后李尹村

未履行金额:20500元

照片: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能对被执行人有效控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电话:0537-7283360(王法官)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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