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月8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通报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2023年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量合计完成330.4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3.33%,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24.3%和22.8%,分别超过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4.2和2.8个百分点。
2023年,本市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共完成绿电交易92亿千瓦时。其中:
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完成绿电交易76亿千瓦时。
2.2023年,为本市电力用户进行代理购电开展绿电交易的独立售电公司有25家,其中22家为本市企业,3家为市域外企业(详见附件1),另外,还有直接交易用户6家(详见附件2),共完成绿电交易16亿千瓦时。
3.2023年参与绿电交易的市场化用户中,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购买电量较为突出(详见附件3)。
详情如下:
关于本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试行)》(京发改〔2021〕1524号),经商市城市管理委等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完成情况
(1)全市消纳责任完成情况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4〕80号),通报了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完成情况。2023年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量合计完成330.4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3.33%,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24.3%和22.8%,分别超过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4.2和2.8个百分点。
(二)市场主体消纳责任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规定,承担消纳责任的第一类市场主体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第二类市场主体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2023年,本市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共完成绿电力交易92亿千瓦时。其中:
1.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完成绿电交易76亿千瓦时。
2.2023年,为本市电力用户进行代理购电开展绿电交易的独立售电公司有25家,其中22家为本市企业,3家为市域外企业(详见附件1),另外,还有直接交易用户6家(详见附件2),共完成绿电交易16亿千瓦时。
3.2023年参与绿电交易的市场化用户中,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购买电量较为突出(详见附件3)。
二、2023年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
据初步统计,2023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082.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0.2%,本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7572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占比约14.3%,超过年初设定的13%目标。
按照我委《关于印发本市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2023年消纳工作安排的通知》(京发改〔2023〕1442号)要求,自2023年起,本市要结合“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性目标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对消纳责任主体进行考核。结合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对各区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情况的相关要求,经商有关部门,2023年本市各区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均达到了考核标准。
附件:1.2023年本市独立售电公司绿电交易情况
2.2023年本市直接交易用户绿电交易情况
3.2023年本市累计绿电交易量前十名单位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