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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 2024年我县中小学教师秋季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湘政办函〔2022〕22号),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办理报名、审核、确认等工作(“全程网办”,不需要到现场)。
二、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在本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工作所在地应在平江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认定前,我局会对申请人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00—2024年11月1日17:30
2.流程:
(1)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确定相应的确认点。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平江县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确认点“平江县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确认点”。
(3)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资格网报名时考试类型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
(4)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提交的各类图片证明材料必须是清晰的原图),上传《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格式要求上传),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纸质照片同版)。
(5)核对填报信息并提交
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须点击“提交”,网报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所填写的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体检
符合认定条件在平江县区域内的申请人自行携带身份证和一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的照片相同)、空腹到平江县天岳大道北525号惠民微创医院(平江县财政局斜对面) 完成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表采用湖南省统一格式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联系电话:13789021111何医生),并将体检报告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体检结果三个月内有效。
符合认定条件在平江县区域外居住、工作的申请人到当地具有三甲或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按上述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体检结果三个月内有效。
(三)审核确认(确认时间:2024年11月4日08:00--2024年11月15日17:30)。
平江县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与公安机关对接进行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核定,作出是否确认通过的结论。
申请过程中,请大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如遇到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申请人可及时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见文末),或本人带身份证前往平江县教育局1栋409室(平江县天岳街道平源村)现场咨询或办理。
(四)颁发证书
1.平江县教育局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资格审核人员会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2.平江县教育局将通过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pingjiang.gov.cn/35048/35049/34997/36097/36564/default.htm)进行认定结果公示,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如申请人选择的是邮寄方式,则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EMS邮政速递)送达,请申请人确保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须申请人本人签收(邮政速递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收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邮政客服:17773000032;认定申请表入职时需放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如申请人选择的是现场领取方式,则到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政务中心)一楼B2-B8窗口领取(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他人代领须凭领取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咨询电话0730--6233578),领取时间将在平江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解答中得到解决。
2.申请人及时查阅本县认定公告,以按时间点完成相应工作。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工作联系:平江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平江县教育局,具体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730--6234937
平江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平江县教育局官微
一审:童丹平
二审:张娓先
三审:余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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