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的“红七条”

文摘   2024-11-18 21:59   湖北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的“红七条”


  •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编辑:黎新宇

责编:胡雯萱

编审:邓玉洁

初审:广娟

审核:杜鹏

来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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