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这里发生一起事故!人直接被甩出

文摘   2024-11-20 15:22   辽宁  
俗称“老头乐”的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深受老年人的喜爱
但其安全性差,防护措施薄弱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造成车辆侧翻、车上人员群死群伤
严重后果
事故案例一

2024年09月25日07时13分许,在杨圩镇320国道910KM+840M路段,吴某兵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搭载吴某杰、吴某怡由西往北左转弯与由东往西何某驾驶的赣C3X6**罐车发生碰撞,造成四轮电动车驾驶员吴某兵,乘客吴某杰和吴某怡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从现场监控画面可以看出,发生事故后,四轮电动车乘客被甩出,其安全性能较差。



事故案例二

2024年11月01日18时20分许,蓝某娥驾驶三轮电动车沿锦绣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锦绣大道某科技公司门口路段时与梅某军驾驶的赣CP27**号小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蓝某娥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老年人动作、反应相对缓慢

加上身体机能衰退

会大大增加驾驶隐患

无证无牌上路

是绝对不允许的

 “老年代步车”突然左转 

几乎被大货车“挤爆”

“老年代步车”在快速路逆行


“老年代步车”任性地

开到门口台阶处发生侧翻


“老年代步车”穿插行驶

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黑色轿车


驾乘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的危



危害一:安全性能差

“老年代步车”大部分属于非标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这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安全性、防护性极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事故,害人害己!



危害二: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

① 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搭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② 驾驶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这些违法行为干扰或堵塞了机动车的正常通行,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高安交警提醒

对于这种所谓
不用上牌、不用驾照
不用买保险、非法非标的
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要做到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作为子女
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车”
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

来源:畅行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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