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示!我市这些职工拟获大病关爱行动帮扶
政务
2024-11-21 23:21
湖南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因患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衡阳市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十二个月内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含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和二次补助)报销、工会医疗救助帮扶(指建档困难职工)以及社会救助后,职工个人自付医疗治疗费用仍然超过5万元(含5万元)开展大病关爱行动。本次衡阳市符合大病关爱行动条件的职工共81人,拟发放帮扶资金114万元。其中,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为2人,按照4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不足50万元的为3人,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足30万元的为21人,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10万元的为55人,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二、公示内容: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帮扶对象名单。三、公示说明:公示期间对拟帮扶对象及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7日17:30前向衡阳市总工会职工服务部反映。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60号市总工会206办公室。
衡阳市总工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