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联合发文!深化美丽海湾建设 持续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

政务   2024-12-31 19:52   浙江  


近年来,浙江省深入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2022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4年,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美丽海湾建设走深走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1部门印发实施《浙江省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推动重点海湾从“污染治理”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降碳增汇”协同增效转变。

此次美丽海湾提升行动,提出推进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稳定,各海湾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控制断面总氮浓度较 2020年保持负增长,重点海湾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到2025年,建成12个以上的美丽海湾,到2027年,建成18个以上的美丽海湾,人民群众对海洋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





5大重点任务



此次美丽海湾提升行动在提升亲海空间品质、保护修复海湾生态、加强陆海联治、提升整体智治、推动生态共富等方面提出5大重点任务。

一是净滩净海提升亲海空间品质

构建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推动海洋垃圾共治共管,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提升海湾清洁状态。持续改善亲海环境,到2025年,建立全省主要海水浴场水质监测预报和信息发布机制,以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实现浴场水质相关数据实时公开。实施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推进海岛公园2.0建设,发展海洋旅游新业态,建设高质量亲海空间。

二是修复保育夯实海湾生态基底

强化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到2025 年,营造红树林200公顷,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 600 公顷。探索海洋生态损失和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开展海洋生态系统调查评估。通过逐步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展现海湾生态之美。

三是陆海联治提升海湾环境质量

强化海湾流域入海河流总氮联防联治,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强化直排海污染源监管,推动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运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建立海水养殖尾水监测体系,推进海水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

四是整体智治提升海湾治理能力

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美丽海湾监测网络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海水自动监测浮标站,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测等技术应用,逐步实现入海排污口、滨海湿地、岸滩垃圾等自动化、网格化巡查监管。

五是生态共富助力海洋强省建设

探索海洋领域EOD项目,开展海洋碳汇和生态系统调查评估,支持海洋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探索海洋生态价值实现路径,打通“碧海银滩”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以海洋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美丽海湾提升行动提出加强组织实施、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引导4项保障措施,推动美丽海湾共建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着力让老百姓在美丽海湾建设上可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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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处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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