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保险产品特别好,就像银行存款一样,满期后能全额返还有收益!”在保险业务员徐某的保证下,老张欣然签下了100多页的保险合同。
然而,就是这份保险,将他推向了维权之路。
老张是一名普通退休职工,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钱,只为给自己和家人留一份保障,在徐某反复宣传下,老张选择的这份保险需要每个月缴纳7000余元保费,这对他是个不小的负担。
4年间,他已投入30多万元,但当老张急需用钱咨询退保时,却被告知退保要扣除高额手续费,这才发现,当时徐某“像银行存款一样”的说法并不存在。
老张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虚假宣传,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无奈之下,诉至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审监庭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审阅材料、核查合同文本,并重点调查徐某的销售行为。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合同内容清楚,徐某的宣传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但庭审法官指出,作为合同一方,保险公司须确保销售人员宣传合法合规,不能推卸责任。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发现合同中关于收益和退保条款的内容与徐某的宣传大相径庭。
最终审理认定,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判决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保费。
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须谨慎,签约前仔细阅读合同,核对宣传内容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尤其关注免责条款。对存疑条款,不要盲目签字。如权益受侵害,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则需依法合规经营,对重要条款应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帮助投保人理解合同,避免纠纷。若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不仅要赔偿损失,还可能面临处罚,得不偿失。
记者:庄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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