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政府宣布将实施按套内面积进行商品房销售计价,引发“取消公摊”话题再次登上热搜。
伴随而来的是,购房成本与居住成本的变动也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不少购房者提出疑问:“之前购房是否多付了费用?”“未来的物业费和取暖费会如何计算?”
至于“物业费”、“取暖费”及“税费”等居住成本的调整,还需等待相关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出台和完善。
对于众多购房者来说,由于公摊面积既难以测量又难以计算,所以在政策出台之后,再次引发了“废除公摊面积”的强烈呼吁。一些购房者将“依据套内建筑面积进行销售计价”直接等同于取消了公摊面积,并直接询问:“已经购房的人怎么办?能否要求退房退款?
对此,张家口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取消公摊”的意思是鼓励房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并非不计公摊成本,只是计价方式的变化,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
合肥于去年7月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也提出“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广东肇庆市则于今年5月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从202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今年9月,湘潭市发布《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18条措施,在优化住房销售方式方面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12月12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该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12月17日,张家口市住建局等4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将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因此,“取消公摊”并非取消业主共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而是在住房交易环节调整为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物业费、采暖费,税费大多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多地宣布“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也有网友疑惑后续是否会换作以套内面积进行计算?
目前来看“按套内面积销售”仅是计价口径的问题,若后续有根本性的政策扭转,则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来完善,包括对于过去的所有存量项目、在售项目如何解决联动问题等,是比较复杂的。
业内专家认为,“取消公摊”的讨论其实由来已久,大家普遍在讨论其对于购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目前来看,以建筑面积或是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对购房总价或没有太大影响,但长远而言,若物业、供热、税费等计价模式作出调整,则可进一步影响购房者的用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