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11时许,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一起报警称,文峰镇吉阳路与龙华北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道路右侧车道,其右前侧轮胎爆胎,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其右前轮旁,驾驶员已被送往医院。
民警了解到,刘某当天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吉阳东大道行驶,行驶至吉阳路与龙华北大道交叉口路段向右转弯时,由于视觉盲区未发现右侧的电动车,导致电动车被卷入车底,驾驶员郭某被拖行数米。半分钟后,牵引车右前侧轮胎爆胎,挂车司机刘某在听到巨响后,下车查看,才发现刚才发生的事故。民警处置现场后,第一时间赶到中医院查看伤者郭某受伤情况,各项检查结果显示郭某身体多处挫伤,但无生命危险。民警对刘某和郭某分别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两名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含量均为“0”,排除酒驾嫌疑。
随后,值班民警来到指挥中心查看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看后大家都心有余悸,都为电动车驾驶员捏了把汗,所幸这惊险一幕,最终没有酿成惨剧。
最后,民警依法认定货车驾驶员刘某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道路状况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郭某无责任。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赖华丽、刘弈驰
校对:孙勤
审核:陈海峰
签发: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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