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安全提示函

文摘   2025-01-10 16:59   天津  



自《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东丽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含储存)烟花爆竹的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支持,但仍有不法商家和个人为了一己私利,置他人安危于不顾,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东丽区应急管理局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一、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包括仙女棒、铁丝蜡等冷烟花),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房屋、工棚等其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三、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要为了谋取私利而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活动,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旦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积极通过“12350”热线平台、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一经核查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根据核查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
为防范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环境,即日起,区应急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全区居民坚决杜绝违法存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自身及其他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共同度过一个祥和、平安、如意、欢乐的新春佳节!
近期烟花爆竹处罚案例:
12月24日,公安蓟州分局获悉线索有人在网上发布信息公然兜售烟花爆竹,经深入调查,发现该窝点位于蓟州区洇溜镇一废弃厂房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抓获嫌疑人卢某,卢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因临近年关,准备储存一些烟花爆竹出售牟利,没想到,这批货还未出售,就被执法人员一举查获。随后,执法人员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最终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00余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公安津南分局在工作中查获一条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经深入调查,发现辖区一科技园区内的空旷场地,确有大量烟花爆竹存放。执法人员前往该地核查集装箱内是否存有烟花爆竹,此时,一男子刚好抱着两箱烟花爆竹从集装箱里走出来。看样子是准备搬上自己的车,被抓了“现行”的男子无可狡辩,很快在讯问中供述了自己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并准备分销获利的违法行为,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存放在集装箱内的758箱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

转载来源:东丽应急管理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
华明街相关信息的宣传和报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