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协调发展指引》)和《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共享发展指引》),聚焦“协调”和“共享”两大主题,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据了解,新发布的两项指引分别聚焦“协调”和“共享”两大主题,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对支持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归集,便于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查阅查询,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其中,《协调发展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在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方面,围绕就业保民生、稳外资促对外开放、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支持灾后重建及化解纳税困难等方面出台多项税费支持政策,如,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等。
值得一提的是,《协调发展指引》提出,若干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如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等。
此次税费优惠政策调整,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方面,有关购房环节税费优惠多达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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