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笔钱诗贵
《又一桩被原江苏省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制造的冤假错案浮出水面(一)》、《仁发企业和无锡市锡山区法院真的不知道法律如何规定轻重餐饮吗?(二)》和《无锡锡山区法院副院长王玄等错判案让受害人曹婷走投无路(三)》等文章发表后,引发社会反响,人们纷纷对曹婷、皋权夫妻俩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也呼唤司法公正,然而,无锡锡山区法院及该院副院长王玄等相关单位及当事人却对此视而不见。
对此,曹婷、皋权夫妻俩再次发声,表达了内心的痛苦和无奈。
夫妻俩写道:无锡仁发合作置业企业(普通合伙)润发购物中心(XD—2012—11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6月4日通过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审批,第一次审批负一楼不具备任何餐饮资质。2015年5月28日(仁发企业)向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环保局提交变更餐饮申请,申请书里面明确提到仁发企业在一楼、二楼及负一楼增加设置了一些轻餐饮(这也说明了,仁发企业明确知道餐饮分为轻餐饮跟重餐饮之分)但是为什么跟曹婷在2014年11月11日签订租房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时没有告知曹婷商场负一楼当时连餐饮环评资质多没有?锡山区人民法院王玄为何避开这个环节?作为主审法官王玄连如此一目了然的轻、重餐饮之分也不懂?主审法官王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视而不见,不知道眼睛被何物蒙蔽?
为此,曹婷、皋权夫妻再次呼唤相关部门重视此事!还曹婷、皋权夫妻俩一个正义审判!
(左撇右辣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