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和濮阳县,建立濮阳市,为省辖市。9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省地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和濮阳县,设立濮阳市。濮阳市由省直接领导,并将原安阳地区的范县、台前、清丰、南乐、内黄、滑县、长垣7县划归濮阳市管辖,实行市管县体制。其时,全市共有129个公社、4811个生产大队,人口476.57万人,耕地49.9万多公顷,总面积7913平方公里。
编辑:管潇雨
审核:江重会
终审:王昌华
1983年9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和濮阳县,建立濮阳市,为省辖市。9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省地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和濮阳县,设立濮阳市。濮阳市由省直接领导,并将原安阳地区的范县、台前、清丰、南乐、内黄、滑县、长垣7县划归濮阳市管辖,实行市管县体制。其时,全市共有129个公社、4811个生产大队,人口476.57万人,耕地49.9万多公顷,总面积791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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