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期间,崇左公安交警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夏季平安行

文摘   2024-08-07 23:37   广西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暑假期间,是学生涉及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期,崇左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和同学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知危险 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带不懈“带”


家庭自驾出行时,需注意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落座后,家长作为驾驶人,第一件事就要规范系好安全带,并督促孩子正确使用,因为它能在紧急刹车或碰撞时,牢牢地将乘员固定在座位上,避免甩出车外或车内二次触碰。



停车观察谨防“开门杀”


      车辆在路边停稳后,家长应先通过后视镜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引导孩子通过车窗玻璃查看车外情况,准备开门时,应先将车门开一条小缝,再打开车门下车,不要突然将车门一次全部打开,以防“开门杀”隐患,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文明有序乘坐公交


 乘坐公交车时,应当做到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向车外抛物、不与司机攀谈。低龄学生不要在车厢内追逐打闹、不将头部和上肢伸出窗外。下车时应注意观察实际路况,确保安全后再下车,切勿猛然跳下车厢,以免不慎摔倒或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



依法驾乘电动自行车


      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年满16周岁;骑车出行,谨记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要做到骑自行车不载人、不戴耳机听音乐、不双手离把、不吃零食、不搭肩并行。



自觉走人行横道和斑马线


请家长教育孩子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过街天桥,禁止翻越隔离护栏;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强化监管,引导安全出行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请加强安全监管,引导孩子做到:
1.未满12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2.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3.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奔跑,横穿马路走斑马线、不斜行,确保安全再通过;
4.不乘坐超员、不具备安全技术标准等违法客运车辆;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5.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6.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假期出行游玩,请家长们教育孩子出行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等带“病”车辆。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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