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
人人都知道系安全带的重要性
但还是会有人贪图一时方便
“懒得系”
不管是驾车还是乘车
就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
安全带正面案例
2024年08月02日16时00分,黄某某驾驶桂AF****号小型轿车,由龙州县城方向往逐卜方向行驶,车行至龙州县辖区县道564线13公里100米处路段,适有虞某驾驶桂FC****号小型轿车对向行驶,双方车辆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因双方都系安全带未有人受伤)。
当事人黄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
当事人虞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当事人黄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虞某负次要责任。
安全带反面案例
2024年8月6日8时25分许,万某某驾驶车牌号赣G2***X号小型轿车沿共星公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行驶至共星公路星子桥下方路段处时,与对向杨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赣G8***2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杨某某受伤及两车严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因赣G8***2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杨某某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所以在车辆的撞击下导致受伤。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驾乘车辆上路时
无论前排后排
请务必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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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生命带
崇左公安交警提醒您
要想安全不“卸带”
一定要系上“安全带”
不论前排还是后排
全程都要系牢安全带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青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