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公安交警用心护航“开学季”,共筑成长“安全路”

文摘   2024-09-05 18:32   广西  
时值秋季开学季,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县公安局党委统一部署,通过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站好“护学岗”、上好“开学第一课”、对校车进行“体检”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全面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学生平安出行。


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8月以来,扶绥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县教育部门全面排查全县公民办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对排查发现有缺失减速带、人行道、网格线、学校区域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完善,保障开学前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站好校园“护学岗”

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对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同时,针对开学注册、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科学安排警力,“定人、定岗、定责”落实护学勤务,开展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查,对校园周边车辆乱停放、超员超载、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查纠力度,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上好“开学第一课”

每逢开学,扶绥公安交警及乡镇派出所的民警常常化身“教师”站上讲台,给全县中小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利用面对面宣讲、问答互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来给学生们讲课,以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呼吁学生听完课后,与家长一起分享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范围从学校延伸至家庭。

2024

MOVIE

图片为轮播图





对校车进行“体检”

扶绥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现有的校车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校车证件是否齐全,对校车车身各项机件性能以及各关键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并提醒校车司机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杜绝车辆带“病”运行,督促校方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全力守护学生的乘车安全。

学习很重要

安全是首要

学会规避出行风险

保护自身安全

是每一位孩子和家长的必修课

新学期

扶绥公安交警为大家准备了一份

开学季必备交通安全提示

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认真阅读

将交通安全铭记于心

↓↓↓


@学生要牢记

各行其道 安全过马路

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安全骑行 谨遵交规

根据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坐稳扶好 不嬉戏打闹

部分学生会选择乘坐公交车上学,建议同学们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以免发生危险。

车辆有盲区 通行需观察

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避免从车头车尾突然出现而造成“鬼探头”事故;车辆有盲区,注意远离大货车。


@家长请注意

规划路线 错峰出行

开学后学校周边道路易发生拥堵,请家长提前规划好接送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拥堵;如遇拥堵,请耐心等候,服从现场交警和老师指挥,做到不超车、不穿插、不逆行、不随意并线。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接送学生时,大人和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时,要确保车内全员全程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特别注意上下车的安全,警惕“开门杀”。

文明停车 即停即走

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交通相对繁忙,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即停即走,有序接送。确有停车需求,可就近选择停车场停车,请勿占道停放。

履行监护职责 做好安全教育

家长要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教育孩子未取得驾驶资格切勿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同时,为孩子树立正确榜样,与孩子共同践行文明交通。

终审 丨梁海涛
二审 丨黄义雄
一审 丨廖   冰
编辑 丨马东萍

扶绥交警
维护交通安全 共建平安扶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