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白鹤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部门联防联动,织牢织密基层“调解网络”,以“三个强化”为抓手,推动调解工作与平安白鹤、法治白鹤建设相促进,实现调解工作与基层治理和诉源治理相融合,共同绘制白鹤基层社会治理最美“枫”景。
01
强化机制建设
建好人民调解“大本营”
完善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形成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委会、正清人民调解中心等为主体的大调解格局,实现“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满足群众日益多元的法律服务要求。
织牢织密调解网络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网络,白鹤镇目前共设立28个调委会,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21个,居(社区)调委会5个及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体系
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白鹤镇属26个村(居委)调委会与各警务室对接融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拓展线上全天候排查方式,综合110和12345热线,实现纠纷信息实时反馈,及时受理、处置,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上半年,白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下属村居调委会共受理纠纷221起,成功调处纠纷221起,受理“110”接处警案件224起,反馈率100%。
02
强化调解力量
建强人民调解“生力军”
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目前全镇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3名,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渠道开展调解业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等方式,教授法律政策、专业知识、调解技巧和经验等内容,强化人民调解员的内劲外功,夯稳人民调解工作的“压舱石”。2024年7月,白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戴奕军荣获上海市“优秀调解员”称号。
加强多方参与
形成以专兼职调解员为主,老党员、乡贤、志愿者等为辅的多元共治局面,激发多方主体在基层自治的活力,整合其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的合力,积极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发现群众的小矛盾,实现调解在身边、调解有实效。
深化“三所联动”调解路径探究
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及律所的职能优势,推动“三所”紧密形成调解合力,共同破解调解僵局。三方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分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研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3
强化诉源治理
筑牢人民调解“防火墙”
用心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建立健全镇、村(居)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镇级工作站依托司法所,实现“站所合一”,定期安排接待律师进行“家门口”法律服务。2024年上半年,白鹤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146起,法律援助案件3起,有效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实现法治与民生“零距离”。
用情做好群众“生活中”的法治宣传
落实社会普法责任,以普法推动依法行政,以依法行政促进普法,今年上半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场,以上海法治文化节及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深度融合红色文化和法治精神,开展涵盖全镇26个村居的民法典专题讲座,以案释法、讲解政策、解答咨询,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和良好法治环境,让法治逐步内化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方式。
用力解决群众“心尖上”的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正确的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加大对婚姻家事、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做到解民之忧,暖民之心。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动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庭所共建、纠纷同调”,培训村居“法律明白人”,带动身边群众“遇事找法”,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共同发力,让矛盾纠纷降下来,和谐稳定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