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宁夏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解散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
批复要求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解散相关事宜;接到批复文件后,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固原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解散系因被宁夏银行收购。10月25日,固原金融监管分局同意宁夏银行收购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
同日披露的文件还显示,固原金融监管分局于11月21日同意宁夏银行隆德支行、宁夏银行隆德华天支行、宁夏银行隆德龙城支行开业。
截图来源:宁夏金融监管局网站
记者 杜肖锦
实习编辑 李皓晨
编辑 李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