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关于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医疗设备计量检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学术
2024-11-08 16:48
福建
三、检测内容:详见附件《仓山区建新镇第二卫生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明细》(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有稳定、专业的团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四)投标供应商所投的服务必须全部在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设备计量检测相关资质。(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评价记录,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3.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3.“企查查”查询结果中实际控股人、股东等存在利益关系的。1.本次采购三家以上(含三家)公司进行报价,价低者中选。2.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企业在微信公众号、院务公开栏上公示。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3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新城3#5#连接体一二层仓山区建新镇第二卫生院二楼总务科,电话0591-885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