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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食用山楂的预警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山楂是常见的食用果品,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具有健胃消食、行气散瘀、降血压血脂等功效,深受大众喜爱。然而,近期多地频繁出现因过量食用山楂而引发“胃结石”“肠梗阻”的病例。为此,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食用山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适量食用:山楂中富含鞣酸、有机酸等成分,过量食用会造成胃胀、胃痛等不适症状,建议健康人群每次食用鲜山楂不宜超过100g,每周食用2-3次为宜;还需注意空腹不宜食用,在胃酸的作用下,山楂有可能会和蛋白质结合,形成一些不溶于水的沉淀物,进而有可能逐渐形成胃结石。尤其是在空腹大量食用山楂时,这种风险会更高。当胃结石形成后,胃石不断摩擦胃壁形成糜烂、溃疡,患者可能会出现上腹部疼痛、胀满、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还可能导致胃出血甚至胃穿孔等并发症。
2.特殊人群慎用:老人、儿童、孕妇以及患有肠胃疾病、牙齿疾病的人群,更要严格控制山楂的食用量,或者在医生的指导下食用。
3.食品搭配禁忌:山楂不宜与高蛋白食物如牛奶、鸡蛋、海鲜等大量同食,因为鞣酸可能与蛋白质结合,形成不易消化的物质,影响消化吸收,也不宜与某些药物同时服用,如碱性药物、补铁剂等,可能会影响药效或产生不良反应。在食用山楂及其制品前后,最好与其他食物或药物间隔1-2小时。
4.如何安全食用山楂
一是不食用未成熟果实。在购买山楂时,选择新鲜已成熟、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的果实。二是空腹不宜食用,勿过量食用。三是不宜与海鲜同食。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遵循适量食用的原则,在确保食用山楂带来的益处的同时兼顾身体健康。如在食用山楂后出现腹痛、腹胀、呕吐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就医诊治。
芒市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责编:石喃喃 杨善多
审核:张崇喜 李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