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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维护公众饮水安全。经察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面向社会招聘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计划招聘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1名。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服从组织安排;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察隅籍应往届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及从事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6.自愿从事饮用水源地管护员工作,热爱生态环保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年;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
3.被开除公职、开除党(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以及不宜从事饮用水源地管护员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报名地点: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203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填写《察隅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3张;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现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具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具有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将在“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弃权者不能参加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总分100分,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附件2)《察隅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政审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七)公示
由察隅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网信察隅”“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一年一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九)补录工作
因个人原因出现放弃岗位或试用期内出现辞职、辞退、考核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
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补录名单由察隅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
(一)工资3800元/人/月(含个人应依法缴存的五险)。
(二)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试用期满后每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三)下乡补助差旅费参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10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时至少预留2个联系电话。如因报名信息造假、通讯不畅或其个人原因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此次招聘流程按照招聘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聘流程适时调整。
(四)本次招聘全程受察隅县人社局监督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联系单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
联系电话:0894—5903869 13628944952
举报监督电话:察隅县人社局0894—5432159
(五)本公告如有调整,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察隅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岗位招录计划表
2.察隅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报名表
3.察隅县县城饮用水源地管护员政审表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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