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和《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博政办字【2018】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现对本批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公示如下:
一、经乡村公岗用人单位申请,现需拨付7个单位乡村公岗补贴共计385500元
二、经定点培训学校申请,现需拨付3个单位培训补贴122900元
以上共计 508400 元。
各单位申请补贴期间及金额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